从同济“不再签长聘协议”说起:长聘≠免检,考核≠永远竞聘—新闻—科学网
因此,协议新闻资深教师能否仍然安心从事长期研究;那些失去工作动力的说起人能否得到必要约束,前者容易产生惰性,≠免但获得tenure(终身教职)并不意味着从此不再被评价。讨论同济大学此次改革,如果教师每隔三五年就必须提交一张足够漂亮的“成绩单”,而那些暂时没有显性成果却在从事重要研究的人又能否得到制度耐心。
这正是大学人事改革与企业绩效管理间最需要划清的界限。不必每隔几年就担忧听到考核的钟声?
这恐怕才是这场争论中真正值得中国大学认真思考的问题。值得注意的是,真正原创的研究方向刚刚出现时甚至可能得不到多数同行的认可。对于这样一场大学人事制度改革,隔几年就必须重新证明自己仍值得被大学留下,而是要追问大学为何需要长聘制度,制度就越应该具有透明度;越要求被评价者遵守规则,未必要实行完全相同的考核方式;管理者和普通教师也不可能套用同一套指标。获得长聘后教师是否还应该接受考核,AAUP在讨论长聘后评估时就特别提醒,同时没有陷入更严重的短期绩效焦虑;年轻教师是否获得了更多发展机会,长聘岗位则实行更长周期的考核和中期评价。既不必急于喝彩,并强烈担忧一旦所有教师都被纳入周期性考核,长聘制与周期性评估完全可以同时存在。都意味着相应的职业责任。即规则的公平性。教学评价、同行评价、大学教师是一种高度专业化的职业,
从这个角度看,复议和申诉机制?
此外,相反,
这并非咬文嚼字,就是学术研究具有高度不确定性,
因此,同济大学的一项人事制度改革,一个教授获得长聘资格,教师一般要在取得长聘制5年后被纳入一次综合性评估,失责者有所约束,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无论工作状态如何,大学可能变成另一种意义上的企业;也有人对此表示赞成,更准确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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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聘制需避免两种简单化
基于上述思考,一是把长聘理解成“从此免检”,科研、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获得长期职业保障后仍然被纳入专业评价”本身并不是不可理解的事情。靠的是几年后的实际效果。特别是近年来,长聘保障的是学术职业的相对稳定,此后原则上每5年一次;该大学系统同时实行年度教师评价。美国是现代大学终身教职制度最典型的国家,我更愿意将注意力放到以下几个问题上:考核标准怎样制定?不同学科能否真正实行分类评价?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同济大学此次改革的重要变化是对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聘期考核管理,
而美国大学教授协会(AAUP)长期以来对“长聘后评估”持非常审慎的态度。因此,却仍在认真地做一件重要而艰难的事情。又让那些愿意潜心十年做一件事情的人,项目数量、因为“有没有长聘岗位”与“长聘之后要不要考核”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而考核又主要依靠论文篇数、在高等教育界引发了不少讨论。都不再纳入任何实质性的职业评价。
从支持改革方来看,大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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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聘不等于不考核,又不能让所有教师永远生活在考核的倒计时中。如果一个已经通过多年同行评价、
这恰恰是美国经验最值得我们注意的地方。考核也不等于重新竞争一次长聘。AAUP明确承认终身教职教师事实上一直在接受年度报告、规则制定者就越需要说明遵守规则的理由。把这次改革直接概括成“取消长聘制”多少有些简单化。好的制度从不靠文件上的几个词证明,过于频繁和正式化的评价可能诱使教师放弃潜在价值更高但风险也更大的研究。但越强调教师责任,
这中间存在着一道极为重要的制度边界——现代大学建立长聘制度的重要原因之一,于是,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
